《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1版)使用政策交底会
2021年7月23日下午两点半在温州市市民中心A423会议室召开了《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1版)(以下简称“省范本”)使用政策交底会,会议由市政务服务局监管一处陈毓慧处长、市招投标协会会长及秘书长共同主持。参会的单位有鹿城区住建局招标办、龙湾区住建局招标办、永嘉县发改局招标办、经开区住建局招标办、瓯海区住建局招标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住建局招标办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以及市招投标协会范本编制骨干。
会议听取了各个区县招投标主管部门的意见,会议研究讨论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省范本背景说明。为了更好得规范招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政法(2021)5号的文件精神,省招投标主管部门出台了统一的范本。陈处长对省范本使用涉及的疑问做了一一回复和详细介绍,以及相关条理性的说明。
二、数字化改革摘牌。数字化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抓手,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努力形成聚焦聚力、整体推进、集中公关的良好态势。远程异地评标先在“两市三地”试点,成功后可推广至全省。审批+招投标的电子招投标模式,对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透明、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等有重要意义。
三、讲解省范本使用注意事项。按照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讲解省范本部分内容,并就相关注意事项进行明确,其中包括:1、某些条款的使用范围要明确,比如资格预审项目。2、前附表中否决条款中涉及的问题:⑴专职安全员⑵澄清、质询 ⑶检测码 ⑷失信名单等,以及详细说明应如何调整和修改。3、陈处长还着重强调,废标前必须询标,得到了参会单位的一致认可。
四、采取告知性备案。明确和落实告知性备案,由事前审批转为事后监管,降低了企业交易成本,优化了营商环境。
陈处长提议在座参会单位一起齐心策力、共同完善省范本的温州使用版本。会议最后圆满得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