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造价协会成功举办
《最高院施工合同纠纷法律解释(二)》
专题培训会成功举办
为更好地发挥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在解决建设领域经济纠纷的作用,帮助会员单位及时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新要求,提高我市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解决建设工程领域纠纷的应对能力,本会于4月23日在温州国际大酒店举办《司法解释(二)》专题培训。
此次培训特邀浙江东鹰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全强律师为主讲人,专题培训会由省协会副会长、市协会会长林游海主持,市造价管理处副主任项震,市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副主任饶宁,协会秘书长徐亮,本会会员单位负责人以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等相关人员近120余人参加。
浙江东鹰律师事务所主任、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行政调解法律专家、省造价协会副秘书长以及常年法律顾问赵全强律师,为帮助学员更好地学习《司法解释(二)》,对条文进行逐一解读,针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咨询服务过程中遭遇到频度较高的法律纠纷问题进行重点解析,并结合自身丰富的建设工程法律实务经验和所承办的、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件,进行多角度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向学员们展开了深入浅出地讲解与剖析。会后,赵律师还一一讲解回复了学员们在实际工作中碰到的许多法律问题。
此次授课内容生动、观点新颖、具有极强的操作指导性,深受学员的喜爱和认可,对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