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温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信用评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 《温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信用评价标准》(温住建发〔2018〕229号),决定开展2018年度温州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检测企业。
二、申报类别
受理的类别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勘察、建筑设计、市政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检测。需要申报多个类别的应分别申报。
三、申报时间
采取集中申报和每月申报的方式,未在集中受理期间申报的企业可在之后每月上旬申报。今年集中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企业向温州市各行业协会提出申请,申报资料、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
(二)评价
各行业协会根据企业申报的资料做出评价。
(三)公示、结果公布
评价结果在温州市建筑市场管理信息网(http://wzszjw.wenzhou.gov.cn/col/col1364574/index.html)公示,公示期满后最终评价分在温州市建筑市场管理信息网公布。
五、有关规定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额外设置条件限制企业申报信用评价。
(二)工程获奖、工程创标化、科技创新、社会责任等有年限规定的评价项目,每月申报应与集中申报的评价标准一致,没有年限规定的项目的评价可动态调整。
(三)前一年度已申报企业负责人可不再到场诚信面谈。
温州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5日
附件: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